4月11日,發生於去年2月22日的廣東揭陽上浦村事件涉案人員審判結束,法庭將擇日宣判。
  此案案由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檢方起訴了16名被告人。被訴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是揭西縣萬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股東吳桂存,此外他還被訴9個罪名。萬豐公司是與上浦村簽訂租地協議的公司,該公司法人代表羅勤南、股東郭武財,以及另外13名於事發當日到過上浦村村口的人,均被訴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
  京華時報記者懷若谷
  □背景
  租地糾紛引發衝突
  2013年2月22日上午,廣東揭陽市上浦村村口,一場劇烈的衝突駭然發生。衝突雙方是該村村民及外來人員。官方稱雙方因“爭奪土地承包利益”,而上述被告人正是這場衝突的導火索,他們被訴涉嫌勾結惡勢力進村滋事。
  資料顯示,當天上午,有近百名外來人員乘車來到上浦村口,有人分發頭盔、木棍等。目擊者稱,村民與外來人員對峙在村口,“互扔石塊、叫罵”,外來人員被數倍於己方的村民趕走,“來犯者”停在京棉公路上的29輛汽車被村民砸毀、燒毀。檢方稱,“來犯者”為與上浦村簽訂租地協議的萬豐公司一方的人。事發前一個多小時,萬豐公司股東之一郭武財等五六人來到上浦村村委,毆打村委負責人李寶玉。檢方稱,李寶玉被打系“自導自演”。
  萬豐公司負責該租地事宜的股東吳桂存,也就是此案第一被告人當庭表示,租地一事由棉湖鎮領導牽頭協調,由該公司租用上浦村約400畝土地進行開發,公司與村委簽訂的合同。但事後遭部分村民反對,李寶玉擔心自身安全,就出現李寶玉與郭武財等人“密謀假打李寶玉”及“上浦村事件”。
  事發半月後,揭西縣通報棉湖鎮黨委書記與鎮長因此事被免,李寶玉因涉嫌聚眾鬥毆被刑拘,其村委會主任職務的提名被撤銷;涉及此事的租地合同被揭西法院裁定撤銷。此案於4月9日在揭陽市榕城區法院開審,檢方起訴16名前往上浦村的外來者一方人員,但未當庭宣判。
  □庭審焦點
  聚焦1
  “黑社會”組織
  檢方:分工明確、層次清晰
  檢方稱,吳桂存於2003年開始陸續經營、入股揭西縣棉湖迎賓館及棉湖龍都賓館等公司、企業,其以“家族”和“公司”為紐帶,將其多名親友及朋友羅勤南、吳創如、李春雄等籠絡在其周圍。此案第二被告人郭武財於1999年在深圳打傷他人後,潛回揭西縣老家,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培植自己的勢力。
  2010年開始,吳桂存與郭武財犯罪團夥逐步合流,趨於統一,吳桂存分配萬豐公司6%乾股給郭武財,依此直接控制、指揮郭武財,形成以吳桂存為核心,郭武財、羅勤南和李春雄(在逃)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分工明確,層次清晰”,吳桂存直接或間接地控制、指揮其下屬人員。
  辯護人:當事人屬股東關係
  吳桂存的辯護律師、北京漢良律師事務所劉笑宇律師稱,吳桂存於2011年6月入股萬豐公司後,才與萬豐公司股東郭武財、羅勤南發生交集。證據顯示郭武財在萬豐公司成立之時就持有暗股,6%的乾股並非吳桂存分配給郭武財,吳桂存與郭武財、羅勤南是股東關係,並非上下級關係。
  聚焦2
  聚眾鬥毆
  檢方:涉嫌聚眾鬥毆罪
  檢方指控,去年2月22日發生的“上浦事件”中,吳桂存授意羅勤南與上浦村委負責人李寶玉簽訂租地合同,授意他人刪除照相館拍攝的村民反對租地照片,指示羅勤南及郭武財配合李寶玉處理好村民反對租地一事。郭武財、羅勤南和李寶玉密謀的“假打李寶玉事件”向吳桂存做了請示,隨後又發生了“上浦事件”。
  檢方指控還稱,2012年開始,被告人陳曉彬等人在吳桂存的協助下租房設賭,賭場被警方查獲後,吳桂存指使他人到拘留所領回治安處罰期滿釋放的參賭人員。
  辯護人:吳桂存並不知情
  劉笑宇稱,吳桂存所在萬豐公司的租地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羅勤南與郭武財當庭稱“上浦事件”發生前無人與吳桂存商議或請示,吳桂存對於整個鬥毆事件毫不知情。
  此外,檢方還指控吳桂存涉嫌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但辯護人均表示此3項罪名與吳桂存無直接關係。
  而對於協助開設賭場的指控,辯護人律師劉笑宇稱,吳桂存指使他人領回參賭人員不足以證明吳桂存協助開賭場。
  聚焦3
  大肆行賄
  檢方:向政治領域滲透
  檢方稱,吳桂存等人為使黑社會性質組織獲得政治上的庇護,積極向政治領域滲透,吳桂存先後取得揭西縣第九屆和揭陽市第五屆人大代表身份,羅勤南取得揭西縣第九屆人大代表身份。
  檢方稱,吳桂存通過賄賂手段,腐蝕拉攏揭西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李文烈等多名國家工作人員,為其本人和其組織尋求非法保護和更大的發展空間。
  辯護人:已承認行賄行為
  劉笑宇稱,除了檢方指控吳桂存在2010年送給棉湖鎮鎮委書記林映立8萬元人民幣一事證據不足外,吳桂存承認曾送給原金和鎮委書記、縣國土局局長李文烈100萬元港幣及50萬元人民幣的感謝費,並曾送給原金和鎮委書記王旭榮現金30萬元人民幣。
  劉笑宇表示,吳桂存自1997年底至2013年被
  抓捕前,先後任棉湖鎮湖坡村村主任、新湖村黨總支副書記,湖坡村村主任、新湖村黨總支書記。其間,吳桂存組織為湖坡村修路、重建學校教學樓等,多次向社會捐款,每年發動企業家救助困難戶,吳桂存因此被選為兩屆人大代表,並非如起訴書所言為獲得政治上的庇護,積極向政治領域滲透。
  聚焦4
  虛報註冊資本
  檢方:虛報資本、隱匿賬簿
  檢方稱,羅勤南、吳創如伙同陳建新合股創辦的萬豐公司、吳桂存伙同李春雄合股創辦的南宇公司,以及吳桂存、羅勤南、吳創如合股創辦的萬順不鏽鋼製品有限公司均虛報註冊資本。
  此外,檢方還表示,吳桂存參股的棉湖迎賓館涉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
  辯護人:吳桂存無犯罪故意
  劉笑宇表示,吳桂存於2011年6月入股萬豐公司,萬豐公司虛報註冊資本一案與吳桂存無關。南宇公司註冊時,吳桂存不在本地,因此委托李春雄全權辦理,並告訴李春雄需要註冊資金隨時通知。但直至註冊成功,李春雄也未告訴他需要資金註冊事宜。而萬順公司在公司註冊後,從未開展經營活動。  (原標題:租地糾紛背後的“黑社會”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a70uacbn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